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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沟镇作为皖北农业强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在2021年完善了产业发展支持、奖励机制,激励合作社、村民发展“大棚菜”“大棚瓜”等“大棚商品农业”。2021年全镇种植“大棚菜”300多亩,“大棚瓜”400多亩,农民的“钱袋子”实实在在鼓了起来,农民的“致富路”越走越宽广。
有补贴。
关于建大棚种菜补贴的问题,各地方政策各异,国家分几类情况,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类不同要求的规模也不同。我是安徽省金寨县的,我们这里种植蔬菜的大棚骨架是***免费送的,然后再按规模补贴,土地由地方创福公司负责流转,只要和公司签约就可以了,当然,你直接到农村自己流转也可以的。
可以。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有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提到,依法对承包地享有使用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目的,就在于让承包人在集体的土地上进行耕作、养殖或者畜牧。因此,承包人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合理且有效的使用,并有权获取土地的收益。至于从事农业生产的方式、种类等均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其他任何第三人都无权进行干涉。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仅仅表现为进行传统意义上的耕作、种植等,对于因进行农业生产而修建的必要的附属设施,如建造沟渠、修建水井等构筑物,也应是对承包土地的一种使用。所修建的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应当归承包人享有。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农民承包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目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非农业经营活动。因此,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设大棚属于非农业经营活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想在耕地上建设大棚,需要先向当地农委部门申请,并获得相关批准和许可。
这个问题稍微有点模糊,普通蔬菜大棚的定义是什么样的?正好前几天我和抢农资网王秀云老师去安徽淮北地区指导农户蔬菜大棚种植,因为淮北和徐州很近,应该有一定参考价值。
我们去的是西红柿棚,他们建棚的时候,设计不太科学。棚内温度最低2度左右,无法满足正常越冬棚对于温度的要求。主要原因是他们大棚为纯地上大棚,后墙和侧墙都是水泥,保温效果也比较差。导致西红柿产量特别低,亩产只有8000左右,挂四穗果。
而我们去山东一些地区看的蔬菜大棚,基本能挂8到10穗果,亩产在2万斤以上。差距比较大。山东地区蔬菜大棚比较好的冬季最低温度在12度,比较差的也在6度以上。这边大棚现在是地下半米,后面和侧墙都是土的,保温效果好很多。
大棚用水泥墙的,基本温度都比较低,有的基地为了美观,或者一些项目设计不合理,导致温度不够,严重影响产量,并且难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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