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温室大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温室大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手续:建温室大棚是不需要审批的,但超过10亩的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属于规模经营了,建这么多设施是需要配套的管理用房,需要临时的仓储设备,包括一些道路也是需要修的,因此,超过10亩的温室大棚建设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只有备案通过了才能使用。温室大棚建设备案流程:需要镇***、村委和经营者达成一致,经营者需要拿出一个建设方案,包括要建多少大棚,多少管理用房,多少储藏用房等等。温室大棚建设方案在村委和镇***同意后要进行10天的公示,如果没有异议了就到区里的国土局和农业局进行备案,在此过程中需要再审核是否符合要求,1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给予答复。2014年国土局和农业局对出台了文件,对农业设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
1.申请表
在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之前,一定要事先进行申请,并拿到申请表,将表格上的内容填写完成。
2.规划图
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着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其目的就是看申请的土地属于什么用途的土地,是否可以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如果占用了基本农田,那就不能申请了。
3.建造方案
1.农作物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按照蓄滞洪前三年(不含分洪年份,下同)同季主要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由省级人民***确定。
专业养殖区域的补偿,一般是会按照蓄滞洪前三年相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补偿金额将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确定。
3.经济林实行亩均定值补偿
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是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形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经济林补偿是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省级人民***确定。
4.居民住房补偿按损坏情况赔偿
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县级以上人民***或其授权的部门确定
蔬菜大棚种植,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办理程序如下:对于蔬菜大棚种植用地,经营者先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由农业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农业部、门审查批准。
(一)***协议补偿范本的内容
***协议补偿范本
乙方:
乙方在**路**公司住宅楼有房产一套,该房现由甲方统一拆除后新建高层建筑,乙方就地上楼。为明确***安置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以示共同遵守。
1、乙方房屋现状:乙方房屋位于****公司住宅楼号楼室,建筑面积:****m2(包括阳台),产权人:***。
2、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乙方现有房屋面积的1:
1、标准就地安置房产一套给乙方,还房面积为:****m
2,还房时楼层相应提高两层;超出约定还房面积的部分,乙方按甲方中居大厦同楼层房产销售价格下调***元/m2出资购买,不足部分甲方按***大厦同楼层销售价格下调***元/m2补差价给乙方;此款在甲方还房时结清。
3、乙方现有***面积为:***m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温室大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温室大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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