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温室大棚 审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温室大棚 审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乡级人民***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经县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批准。4、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5、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自行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条例对农村耕种用地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一、建温室大棚需要有的审批手续?
1、申请表。
在建造温室大棚之前,首先要记得事先进行申请,在拿到申请表后,将表格上的内容填写完成好。
2、规划图。
在申请时,是需要准备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看清楚申请的土地属于干什么用途的土地,是否能够进行温室大棚的建造,***如占用了基本农田,那就不可以申请了。
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请提供如下资料:
1.设施农用地申报表;
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3.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4.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填写补充耕地方案;
5.位置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的现状图);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所以,对于实心想回老家搞大棚种植创业的朋友可以行动起来了。
备案标准:
①:大棚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需向有关部门备案②:大棚设施建设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③:大棚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④:大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⑤:符合规模化温室大棚建设条件的需申报温室大棚建设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
温室大棚,有砖墙、水泥立柱、玻璃和阳光板结构,或者水泥地基,锅炉采暖,按照法规一定需要审批。 单体简易冷棚,不需要审批,但需要村委会同意。 简单来说,以保护耕地的原则,原则上就是不许破坏耕地,尤其是使用砖水泥这种不容易恢复的建筑手段,需要国土部门审批,***暖更是需要单独环评。温室大棚一般是以土地立项来管理的,需要咨询土地局。如果是简单的插地式大棚,那就不需要审批。另外,山东支持发展温室大棚,许多地方省略审批手续,默认随便建立,这个你需要找同一地区的种植户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温室大棚 审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温室大棚 审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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