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温室 农用大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温室 农用大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可以的,大棚属于设施农业,大棚超过10个,面积超过5000平米,国家对大棚种植蔬菜,水果等是有补贴政策的,各省市补助标准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农业部门,但你建设大棚前先要到当地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当地村委会递交申请材料,村里盖章签字后递交乡镇领导批准,再上报农业局等***部门,如果规模化建设大棚种植蔬菜,当地时间***会再资金技术方面给予支持,税收给予优惠政策等
基本农田,现在称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两字,就意味着一旦划定,国家实行特殊保护,从严管控。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2018年,原国土***部下发《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这是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重要文件,文件着重强调了:
1、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4、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
5、对利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合理引导,不得对耕作层造成破坏。
6、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
针对上述内容,个人建议:
养殖大棚与基本农田之间的关系确实比较复杂,对于一般人来讲想把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搞明确确实不容易。尤其是这个养殖大棚与大棚在建设中选择土地性质上也存在很的问题,比如你建设种植蔬菜的大棚,这个没有问题。也不用申请,可以在任何的农田中建设,因为蔬菜大棚也是属于农业生产。而这养殖就不同了,它虽然也是属于农业大的环境下,但是养殖设施的建设有比较多的规则。
▲养殖大棚标准
在这里说的基本农田,有就是如今说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对于这个词的改变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国家的最低的18亿亩的可耕种的土地红线,也是对保护土地的肯定。把以前的基本农田改成现在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它只能措施农业生产的活动,其他的占用都是不可以的或者是土地相关部门审批的。
▲永久性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大棚肯定是不行的,这一点可以明确肯定的不行。因为在养殖行业中,对于养殖设施的建设需要养殖用地,不过在2019年自然***部为了促进生猪的养殖,一般耕地也可以进行养殖设施的建设,政策有效期为5年。这一点也是对于整个养殖业用地的一个最大的促进,以前只有专业用地,现在宽松一些了。
▲一般耕地
养殖行业还需要遵循2个不能缺少的原则:禁养区和养殖环保
关于禁养区的问题,是在2017年就在全国开始整顿养殖行业的建设问题,对于划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都是进行搬迁或拆除的,不过都是有相应的补贴的。如今对于养殖场建设的占地而言,它也必须在禁养区以外,如果在禁养区内建设的就是属于违法建筑,拆除就是肯定的了。关于禁养区主要包含5大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应该划定的区域。对于这个禁养区的理解最难的可能是最后一条,需要你咨询当地的畜牧部门了解情况。
▲禁养区
还有一个养殖环保的问题,现在的养殖污染已经不亚于工业的污染情况。对于养殖场的排污设施的整顿也逐渐的开始了,尤其是对于养殖场的排污设施和排污是否达标,直接决定你养殖场是否可以正常的运营。以但发现养殖场排污不达标或处理设备不达标就需要停业整顿,一直到达标开业。不然明知故犯的情况下,严重的时候可能触犯的刑事责任。
▲养殖污染问题
总结:建设养殖大棚与建设砖混的养殖设施都是一样的,都需要遵循养殖用地的原则。另外一定也都是要复合禁养区的建设要求和相应的环保设施以及排污达标的要求。而这个基本农田也就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用在建设养殖设施就是属于违法的事情。而在整体养殖设施建设的规划过程中,遇到永久性基本农田无法避开的情况,可以占用少量的基本农田并且需要占补平衡。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返乡置业,兴起来新一轮的种植、养殖热潮。然而农村的土地***也是有限的,种植养殖需要有一定的土地作为前提条件,土地的租赁、流转等方式也基本上能够解决这类问题。不过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基本农田能不能用作建设养殖大棚?
可能大家在很多农村地区也确实见过不少的蔬菜、花卉种植大棚,但是养殖大棚就比较少见了,是不是不能用基本农田建大棚呢?其实这是一个没有特定答案的问题,关键还是看怎样的建设方案。目前,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要求基本农田不得用于建设种植和养殖大棚,原则上是保护耕地与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要先将农村的荒山荒坡、滩涂等还没有利用的土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
Ⅰ、占用基本农田建养殖大棚合法吗?
不少人就存在这个疑虑,种植业占用基本农田是“天经地义”,因为我们的日常必需品除了主粮作物还需要瓜果蔬菜等,所以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种植大棚就“更容易”批准。是这么回事吗?整体来讲,基本农田是可以适当的用作于种植养殖大棚的,不过还是要依各地的人口和耕地总面积作为审批的标准。虽然相关法律在基本农田的使用上,并没有说可用于建设大棚,但是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按照要求修建,就并不违法。
Ⅱ、养殖大棚的结构、建设方案是关键。
基本农田并不同于一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虽然在修建和改造的标准上更高于一般农田,也比一般农田的墒情条件更好;但是基本农田也是根据一定时期的人口社会发展需求而划定的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就是保护我们的食物来源之一,不过一般不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属于农业设施的大棚还是会被批准的。也就是说,当地村集体和上级土管部门批复以后,还是不能使用钢结构、砖墙等结构的大棚,而是要易于拆卸、不破坏土壤基本特性和结构的建议大棚。所用的材质一定要轻、小和方便拆除,搭建温室、看守房等设施都是违法的。
Ⅲ、修建养殖大棚还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能否在基本农田上建养殖大棚还是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的,对于随意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也是会予以打击的。当养殖大棚批准之后,修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环节呢?我们都知道养殖比种植可能会造成更大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所以在养殖大棚建设前期就要科学规划好排污设施,做好有机物处置。并且养猪大棚必须远离生活区、水源、河流及相关自然保护区,并且不得侵占乡村公路和其它的公共设施等,否则也会被拆除。总而言之,在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大棚是暂时可行的,前提就是不得影响到了基本农田的再次耕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温室 农用大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温室 农用大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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