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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消息,中北大学大二的学生小洋在校内坠亡,并留下了遗言。
起因是6月6日这天,小洋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然后小洋***被监考的老师给发现了。所以按规定,老师收走了小洋的卷子。然后没想到的是,小洋一时间无法接受,在教室里哭泣沉默了20分钟后,给母亲留下一句遗言“对不起,不要想我”,然后便从学校楼上一跃而下,当场身亡。
这件事曝光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许多人在惋惜年轻生命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们不知道小洋究竟经历了一些什么,遇到***,我们***设老师没有做出过激的语言或行为,那么按照规定收走卷子也无可厚非。
对于***的过程,6月7日下午,中北大学的官方媒体曾经通报了此事,教室监控显示并经同考场的学生证实,考场内未发生教师激烈言语或师生言语冲突的情况。
那么事实相对就比较清晰,也许是小洋认为这件事自己非常羞愧,没法面对父母或者同学,所以***取了一种代价最高的方式来处理!
历年来,关于学生跳楼***的新闻屡见不鲜,在这样的***中盲目指责老师或者校方是不理智的,我们需要找到问题的根源,去看待这样的问题。
比如学生对于“***”或者“挂科”究竟是怎么看待的?***的原因多数是担心挂科,而挂科又意味着人生的失败吗?
我觉得是不是真的***了都难说。
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北大学,一名大学生给母亲留言:“不配做你的儿子”后坠亡。
校方给出的理由是该名大学生补考***,且与监考老师没有激烈冲突,校方深表遗憾。
我们回看新闻:
【6月6日,山西太原,中北大学考场,小洋放在桌子里的手机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判定该名学生***】:
监考老师只是发现这名学生桌子里有手机,并没有抓到该名学生使用手机。
正常情况,监考老师会让学生将手机放到讲台上,继续答题。
而这名老师,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收走试卷,也没有让该名学生离开教室。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正常的。
【监考老师收走了该名学生的试卷,并且家属从监控中看到:
该名学生在试卷被收走之后,没有离开教室,停留了20分钟,抓耳朵,哭泣,挠头等,显得非常焦虑。
整个事情的经过我就不再多做赘述,我只留下一些我个人的看法。如有异议,欢迎指正。
首先明确几个事实,补考***被抓。家属回应:我们承认他是有***的心的,但是他确实是没有做出这个行为来。
考生带着手机进考场已经是违背了考场规则,并不存在有没有使用手机***的说法。而且,根据我个人从小上到大学的考试经验讲。老师会在开考前,跟大家说,有带小抄或者手机进来的,把小抄和手机放到讲台上来,待会开考后被我发现有小抄、手机就直接被判***。我觉得这位监考老师在开考前应该也说过类似的话。
按照我们学校的考试规则,***被抓是直接取消学位证的。如果接下来几年时间表现优异,会有复议的机会。想来中北大学应该也是有类似的规定,才让该名学生一时头脑发热,跳楼***身亡。
不过,我认为这固然和心理素质有一定的关系,更多的体现责任心的不足。
我觉得,既然该名考生已经选择***,就应该在***前想好这么做最坏的后果是什么。既然要***,就应该承担起***被发现后的后果。即便只是一个学生,大二了,也已经20岁,是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而不是遇到事情就跳楼***逃避责任。
如果该名考生因为***,大学四年白上了,这固然对不起养育他的父母。可他就这么跳楼***,逃避责任,更对不起他的父母。生命是最重要的,好好活着,一切都是有机会的。生命没有了,那什么都没了。
最后,我很小的提及监考老师一下。如果在***调查清晰后,监考老师没有说什么***考生的话。我认为该名监考老师才是最应该去心理辅导的人。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做错,只是因为这个老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的话,我认为该名老师没有责任。
但是,当事辅导员和班主任,作为学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很可能要承担责任。
大学辅导员工作就是这样,只要学生不出事,至少能够证明,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学生工作,勉强做得算是不错。如果不幸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辅导员和班主任往往就要担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温室大棚项目不合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温室大棚项目不合格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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