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设温室大棚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建设温室大棚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固定的篷房最好是到住建或城管等相关部门申报,如果是移动推拉篷,管理不严格的话很多都没有申报的,反正随时可以收缩起来,或者整个推走,甚至拆卸也很快,以后还可以再搭
1、需要使用耕地的,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乡级人民***审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经县级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批准;
4、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合同;
1、***申请人年龄18周岁(含)以上,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过60周岁。
2、***申请人应以大宗粮食、经济作物种植为主。借款申请人如进行大田种植,须有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由借款申请人本人家庭自主耕种的土地;如进行棚室种植须有固定的棚室及合法的使用权证明;如进行其他方式的种植,应证明其合法性。
3、***申请人一般应具备3年以上的种植经验,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
4、有明确的生产经营***、可行的发展方案以及稳定、畅通的产品销售渠道。
5、***申请人种植的土地必须享受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补贴政策。
6、***申请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需对种植的品种或农业设施(大棚等)进行保险。
如果是属于自己的承包大棚,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申请批准的,但是,如果是规模很大,超过了几亩地,而且还需要扩展土地的,则需要办理流转手续。并签订流转协议。
较小规模的承包地建食用菌大棚,一般没有相关的***扶持资金,但是如果有几亩地,则可以向当地的农林局申请项目扶持资金,一般只要申请,就会立项的。
10亩钢架葡萄大棚符合申请大棚补贴条件的。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方法如下:
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填写申请表,向县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县农业、财政部门上报省里,申请补贴资金预拨。如县级农业部门不及时受理,实施主体可直接向省农业厅申报。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的,由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及时函复。
项目建设:由实施主体自行确定,可自行建造或请专业队伍、企业建造。
项目验收:向县级农业部门申请验收,县级农业部门牵头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符合省定补贴建设标准要求及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初次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第二次验收后仍然不合格的,不再组织验收,不能申请享受省级补贴。与省定补贴建设标准不同的类型,可以申请享受补贴,由县级验收组认定。县级验收组判定不了的,由县农业部门向省农业厅提出请示评审。
资金拨付:县级农业部门将验收合格的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验收报告和公示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实施主体。***可不作为拨付资金凭证要求。
山海花田来回答你的问题?在农村搞种植蔬菜和瓜果建设大棚温室是不需要到***部门审批的,也就是说只要土地是你自己的承包地或者是流转的农民耕地,然后自己想种植大棚水果蔬菜是允许的,只要你自己确定就可以了,这主要看好市场,搞好种植技术和经验,在建设大棚的时候一定先考察周边乃至全国市场,如果感觉没有问题,就可以大胆的去做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设温室大棚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设温室大棚手续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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